106年12月5日
針對106年11月30日民視「政經看民視」節目(以下稱「該節目」)來賓指稱「根據報紙所載,目前僅有中國信託及國泰世華銀行成立法遵部門,金管會有無監督兆豐到底有無成立法遵部門」云云,謹澄清如下:
一、該節目來賓指稱「根據報紙所載,目前僅有中國信託及國泰世華銀行成立法遵部門」乙節,應係報紙媒體參照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之修正方向,提出目前國內資產總額達ㄧ定規模(新臺幣ㄧ兆元)以上之銀行,僅有中國信託及國泰世華銀行將其「法令遵循」及「法律事務」分由不同部門辦理,而非國內僅有上開二銀行成立法遵部門。
二、本行法遵部門成立已久,並無該節目來賓質疑「到底有無成立法遵部門之疑慮」,特此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