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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銀行合併兆豐保代暨成立保險代理人處

109 月5月12日

        兆豐銀行為整合集團資源、發揮經營綜效,已獲金管會核准兼營人身保險代理人業務,且合併同為兆豐金融控股公司旗下子公司兆豐保代。合併後,兆豐銀行為存續公司,並於109年5月12日成立「保險代理人處」,除概括承受兆豐保代所有權利與義務以確保原保戶權益完全不受影響外,更將持續提供客戶全方位金融保險服務。

       兆豐保代前身為中銀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係於85年11月由兆豐銀行前身中國商銀轉投資成立,業務範圍為經營人身保險代理人業務,於94年9月23日改由兆豐金控轉投資並更名為兆豐保代,正式成為兆豐金控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近年來以代理客製化專屬保單為商品規劃方向,成功推出多項差異化商品,108年之新契約保費收入約為289億元,108年之營業收入約為18億元。

        兆豐銀行「保險代理人處」成立後,將繼續秉持著「專業穩健、誠信經營、客戶優先」之經營方針,並落實銀行辦理保險業務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加強保戶權益之保障,落實「權責相符」之監理需求。透過銷售與服務流程整合,能有效整合集團資源,提供保戶更周延且完善的保險商品及服務,同時提升兆豐銀行財富管理業務之競爭力。 

        因應台灣進入高齡化、少子化與年金改革後退休規畫需求,兆豐銀行將持續配合主管機關政策,加速進行商品銷售轉型,並引導客戶將保險商品導向回歸保險保障本質之趨勢。透過代理銷售優質保險商品,提供客戶更多元之保障型、樂活型及客製化、差異化之保險商品,以滿足全方位之保險服務需求。

圖說:兆豐銀行合併兆豐保代,成立保險代理人處,盼整合集團資源、發揮經營綜效,兆豐金控張兆順董事長(右二)、

胡光華總經理(右一)及兆豐銀行蔡永義總經理(右三)共同出席揭牌儀式。